宋繼紅副局長在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處長會議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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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會議安排,我講三件事:
一、關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制建設工作’
(一)立法工作
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制修訂,主要由總局組織起草、落實、征求意見,但是需要各地參與。目前我們提出了建立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安全技術規范為主要內容,以技術標準為基礎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的思路。完善這個體系是一項長期的工作,
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關于法律法規這個層面的工作,包括《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立項,也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完善和修訂,這次會上大家對條例修正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見,會后我們修改整理后與法制辦進行協商上報。
二是關于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制訂,需要全國上下共同努力?!短胤N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把安全技術規范作為一項獨特的技術法規確定下來,他不同于國家標準,是具體的操作性文件,既有政策的規定,又有措施要求,還有工作方法,是我們依法行政的抓手,所以請各位處長們一定要關注,尤其是對征求意見稿要組織好提出意見。從去年以來,我們一共發了42項安全技術規范的征求意見稿,但是只有一個省反饋意見超過了一半,全國平均反饋意見率只占到22.6%,各地很多好的想法、建議為什么不能夠及時上報?原因在哪里?一定要認真分析,找一找原因。安全技術規范一旦發布執行了再進行修改,要經過很多程序,所以請各位處長們一定要重視這項工作。
三是關于法規標準體系框架,總局將專門組織力量對安全法規體系進行完善,要盡快組織專門力量對安全技術規范的目錄進行研究修改,充分征求各省的意見后,確定今后幾年的立法計劃和模式。
(二)執法工作
一是需要明確一個概念。即特種設備行政處罰工作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監察工作包括了特種設備行政執法,這是同一項工作,而不是兩項工作,這一概念,在總局40號文
《關于實施特種設備行政處罰工作的意見》已經予以明確。
二是要推行一個體制。就是堅持“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為主導,專職的行政執法機構為補充,檢驗檢測機構為配合,法制監督機構為監督”的“四位一體”的特種設備行政執法體制。40號文件確定“四位一體”的特種設備行政執法體制的指導思想,就是為了避免執法方向的偏離,防止將特種設備行政執法當做所謂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演變為單純的創收渠道。在特種設備行政處罰工作中,安全監察機構要做好組織和把握方向的職能作用,既要體現綜合執法的合力又要體現安全監察的特點要求,同時還體現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在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深度融合。
三是要注意四個問題。1、程序要合法。凡是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要求責令限期改正的,一定要給出改正期限,不能直接罰款。處罰要體現懲戒性,不能以罰代管,而應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為主要目的,就是要以糾正為主,隱患消除了,目的就基本達到了。請同志們一定要注意程序上的合法,希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行政處罰工作中把握好這個方向。2、罰款要適度。目前條例在法律責任方面給予的自由裁量權比較寬,多項條文的罰款幅度是5萬元至20萬元。但是目前在實踐中往往沒有體現適度的原則,一些處罰決定不管輕重,不管具體情況,張口就是20萬元。如鍋爐設計文件,在鑒定報批的過程中用于制造的,而且設計文件變更范圍較小,有的僅僅是煤種改變,三類煙煤改燒二類煙煤等情況,早于設計文件鑒定批準日期一、兩天用于制造等,這種情況,是違法行為,應該處罰,但是處罰20萬元,就不一定合適,雖然合法,但不合情、不合理、不適度。所以強調:要慎用自由裁量權。3、條件要可行。目前一些壓力管件產品,如焊接管、閥門、法蘭等的制造許可證還沒有達到全國多數覆蓋,焊接管與工業產品許可證的轉化還有進一步協調的問題,我們還沒有完全實行許可證的全面發放,依據條例進行處罰目前不具備條件。今年3月11日特種設備局回答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關于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查處問題的復函》已經明確了這一問題,處罰是有前提條件的,這個問題提請大家注意。4、委托要慎重。監察網絡的建立對于全面推行安全監察工作職能的到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一定不能夠把行政執法權委托給協管員來行使,這種委托在法律上不予支持,搞不好會出問題。目前已經委托給協管員的行政執法工作,要立即收回。
(三)法制宣傳工作
一是要向監察對象宣傳,要求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主要是向特種設備生產單位、使用單位和檢測檢驗機構宣傳法規,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把關責任。
二是向社會宣傳,構建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氛圍。
三是向政府、向領導宣傳,爭取支持。條例第七條有明確描述,目的就是爭取政府和有關方面領導督促、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履行安全監察職責,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中的一些重大問題。
二、關于特種設備動態監管工作
做好特種設備動態監管工作的措施是構建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體系,構建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體系是實現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核心內容是建設好兩個網絡,即安全監察組織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一)組織網絡建設
按照總局《關于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體系建設要求及工作目標》(質檢特函[2004]264號)提出的總體目標,首先是壯大自身的隊伍,要求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配備滿足安全監察工作需要的監察人員;其次提出可以考慮聘任安全監察協管員作為補充力量,即在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街道、社區、農村、鄉鎮和特種設備較多的大型企業,可聘任適量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協管員。關于是否一定聘協管員的問題,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聘用協管員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不是一刀切,并沒有強調每個地區都必須聘任協管員,如果認為自身的監察力量基本滿足工作需要,也可以不聘,但是一定要做到監察到位,能夠履行職責。
(二)信息化工作
根據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質檢辦特[2004]365號)要求,到今年6月底要基本完成特種設備信息化建設,并能夠與總局進行數據交換。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已經啟動,除部分自主開發軟件的省外,已有12個省安裝了總局推薦的福建軟件,其中10個省已開始運轉?,F有6個省已開始進行與國家數據庫的數據上傳工作,但目前仍有近10個省還未完成軟件選定工作,部分自主開發軟件的省還在調試,未實現軟件全省運轉。希望未能按文件要求按期完成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定要抓緊進行工作,有什么具體困難需要協助解決的,書面說明情況,具體與特種設備局檢驗處聯系。會后特種設備局將逐省(自治區、直轄市)了解情況,落實數據上傳工作。
三、關于檢驗檢測機構核準的過渡期問題及監督檢查工作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規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鑒定評審細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已于今年3月1日起生效實施。根據各地反映的情況,目前初步擬將實施過渡期確定為一年,’即從
第一,過渡期內暫不進行檢驗技術機構的級別核定工作,即A、B、C三級的分級與檢驗項目的核準不同步進行,同時,再次重申:檢驗機構的級別確定與檢驗項目、檢驗資格不掛鉤。
第二,目前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場內車輛的檢驗師暫未開展考核,水質檢驗師、水質檢驗員還未納入原考核范圍,因此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場內車輛的檢驗師暫不做要求,水質檢測工作可仍由具有水質檢驗作業資格證的人員來承擔。對申請檢驗換證核準的檢測檢驗機構,其高級檢驗師和高級無損檢驗人員數量雖然達不到要求、但已經提出考核申請的,可考慮情況先予受理,要求評審的時候應能夠取得資格即可。
第三,氣瓶檢驗機構的無損檢驗工作可由氣瓶檢驗機構承擔,也可以與具有無損檢驗資格的機構簽定分包協議。
第四,檢驗檢測機構聯合重組后必須提出換證核準的申請。對于由于編辦、省局機關沒有批準而不能啟用新的機構名稱的,可以暫以原有其中一個機構的名義提出申請。
年底我局將公布具備檢驗資格的及過期注銷資格的檢驗機構名單??偩纸衲陮⒂兄攸c地抽查一些檢驗檢測機構,各地也要加強對轄區內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并按照要求將結果于11月底報我局。
上述工作請各地重視并予以落實。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