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孟復:中國現在就應該減排
[HTML] 5月30日, "華東區能源新技術與清潔發展機制(CDM)培訓會"在江蘇無錫召開。此次會議由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新能源商會主辦,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經濟部、江蘇省工商業聯合會協辦,江蘇省無錫市工商業聯合會與江蘇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承辦。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主席黃孟復,江蘇省政協副主席、江蘇省工商業聯合會主席李仁等有,關領導應邀出席。
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是《京都議定書》中引入的靈活履約機制之一。CDM允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聯合開展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發達國家通過"資金或技術".從發展中國家換取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權,完成其減排量指標,實現"雙贏"目的,并由此形成全球新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市場。通過CDM項目級的合作,發展中國家能夠獲得所需的國外先進技術;出售減排量,為企業帶來直接經濟效益;有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
黃孟復在講話中指出,.能源問題是中國發展的瓶頸,并受到了世界各國的普遍關注,中國走怎樣的能源道路,對今后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黃孟復強調,中國經濟發展不能以損壞環境為代價,這既包括國內環境也包括世界環境。應該在保持環境不受到很大影響下,取得經濟快速發展。黃孟復認為,清潔發展機制,包含了能源和環境問題,新能源商會把新的機制介紹給社會、介紹給企業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在能源發展過程中,常規能源發展受到了很大制約,其一是經濟上的制約,傳統能源價格不斷上漲;其二是儲量上的制約,化石能源越用越少。目前,傳統能源對環境的影響全世界已經取得了共識,認識到全球氣候變暖將給人類帶來很大災難。清潔發展機制作為國際社會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一個雙贏機制,為全球氣候保護的項目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前景。
2005年10月12日.我國正式頒布了《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是實施CDM項目的優先領域之一.但是目前中國新能源企業參與的程度還不高,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對CDM認識和了解不足。黃孟復強調,雖然《京都議定書》中規定,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尚不承擔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減排義務,但中國支持減排。通過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中國現在就應該大力減排。發展中國家需要發達國家資金、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清潔發展機制就是這樣一個機制。通過掌握他,我們的企業不僅能夠獲得資金、技術支持,最關鍵的是可以推廣我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推動我國減排事業的發展。
記者了解到,世界銀行曾對中國CDM市場潛力進行研究。相關數據表明:到2010年,中國CDM市場將占全球市場份額的35%-45%,約合1-億~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這意味著中國將成為全球碳排交易市場的重要角色,直接影響碳市的供應和價格。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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