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部令:發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
社會力量設獎是我國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的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做好對社會力量設獎的規范管理,促進全社會來支持和鼓勵科技創新活動,今年2月5日,科技部部長徐冠華簽署科技部令第10號《關于修改(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決定》,對《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
《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1999年12月26日發布實施以來,科技部批準的社會力量設獎已達140余項,涉及數十個行業,有力地補充和完善了國家科技獎勵體系,并在激勵科研人員的創新精神、推動相關學科發展和促進行業技術進步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社會力量設獎是行政許可事項。為進一步做好對社會力量設獎的規范管理,本次修訂主要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增加了有關行政許可的程序性規定,對社會力量設獎的登記管理工作進行了相應的規范,特別是對社會力量設獎的申請與受理,審查與登記、延續、變更與注銷等各個工作環節,作了與《行政許可法》相一致的程序性規定。
本次修訂還結合實際工作需要,補充和完善了社會力量設獎的相關管理制度。如重新界定了社會力量設獎的概念,設定了有關評審原則、申請條件、審查標準、資金來源、冠名規則、委托承辦等制度,充實和細化了有關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的條文。本次修訂在原《辦法》共二十五條的基礎上作了必要的擴充,并增加了章節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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