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目前印發了《關于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見》。這份去年年底由國家發改委報送到國務院的16條意見(16條).對煤層氣勘察開發和利用提出了要求,并再次力推瓦斯回收利用,提出了大規模開發利用瓦斯的優惠政策。
目前煤礦區瓦斯大規模開發利用仍存在一定障礙和困難。這些困難主要集中在政策層面、資金層面及技術層面上。而“16條”正是從這幾個方面給予了系列優惠。
根據《意見》,今后只要經各省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認定后的各煤層氣抽采利用項目,均可享受有關鼓勵和扶持政策。煤層氣抽采利用項目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優先安排。煤礦企業利用煤層氣發電多余電量需要上網的,由電網企業優先安排上網銷售,不參與市場競爭。
稅收優惠方面,為鼓勵煤礦企業加強抽采工作,允許煤礦將提取的生產安全費用用于煤層氣抽采系統建設。對于煤層氣企業此前顧慮的管網建設落后問題,“16條”明確規定.今后,國家將統籌規劃煤層氣和天然氣輸送管網建設。
據了解,國土資源部將研究制定煤層氣和煤炭資源實施綜合勘察、評價和儲量認定的具體辦法,環保總局也將盡快研究制定煤層氣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具體標準。并對超標準排放煤層氣的企業實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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