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湖北省宜昌市政府近日下發通知,要求3年內在市中心城區淘汰燃煤鍋爐,以改善中心城區大氣質量。
通知要求,9月30目前,淘汰市一醫院等10家單位的燃煤鍋爐。12月31日前,淘汰市中心醫院等10家單位的燃煤鍋爐;2007年12月31日前,淘汰經緯紡機宜昌紡機分公司等7家單位的燃煤鍋爐。點軍區、狠亭區、夷陵區、葛洲壩集團及宜昌開發區東山園區城市建成區內的燃煤鍋爐,在具備天然氣通氣條件后開始分批淘汰。市財政對按期完成淘汰燃煤鍋爐的單位將給予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