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熱聯動缺了點什么?
東方愚
國家發改委和建設部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啟動煤熱價格聯動機制,以理順煤炭、熱力價格關系.確保熱力企業生產經營和城鄉居民冬季采暖。
對于幾乎全面虧損的我國熱電行業,煤熱價格聯動機制就像一把火。溫暖了他們的心窩。然而業界卻不約而同地懷疑價格聯動機制的可行性.懷疑其順暢度。他們認為.價格聯動只是一個表層的治理方案.如果各利益主體還是習慣打自己的“小九九”,聯動機制有可能迅速瓦解.并伴隨著社會福利成本的攀升。
熱電企業常喊“我快虧死了”,煤炭企業也疾呼“我處于弱勢”,然而他們從來沒有同病相憐過。究其原因.是熱電企業在利益格局上與大型國有電力集團不是同道中人。比如煤電聯動政策只針對燃用國家統配煤炭和電力調度為省級電網的發電廠,、
人受了窩囊氣總想找個出氣筒,企業同樣存在類似的心態。在與強勢利益集團博弈中喪失話語權的熱電企業.很有可能將窩囊氣轉嫁給消費者。
如此看來,選擇行政干預會造成利益失衡.而選擇聯動式的市場運作又面臨轉嫁欺詐。如此怪圈,使外資對我國的政策環境產生懷疑(美國賽德、德國漢堡等電力企業撤離便源于此).而漸漸覺醒的消費者也會發出質疑聲。筆者認為,消除這個怪圈,要有一個具有利益制衡能力的第三方監督機構。
第三方監督機構是獨立于煤炭行業與熱電行業的一個行為主體,類似行業協會.不過涉及的是兩個行業。這一機構之少在三方面發揮作用..一是減弱國家的行政干預.取消不公正的利益保護:二是積極推進煤炭與熱電行業的溝通機制,協助雙方消除內訌共同突圍;三是站在公眾的立場上.防止價格聯動企業的欺詐行為與霸王條款。
順暢聯動機制的兩個鮮明特征是公平與信譽,第三方監管機構還應在這兩方面發力。一方面,與政府部門溝通.爭取占市場主體的民資、外資、合資熱電企業與國有熱電企業享有同等的話語權;另一方面.消除煤炭與熱電企業之間的仇怨.促進雙方依法制定匹配性的供需合同.減少行業盲目投資導致的體制危機與信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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